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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3-03-21 17:55信息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简称“浙大二院”)创建于1869年,是浙江省西医发源地,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医院、首批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单位、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心血管病、创伤、骨科(培育)、神经疾病(培育))、首批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连续四年位居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前十,“自然指数”全球50强,是G20杭州峰会医疗保障定点单位及驻点单位,众多海外医师首选的中国培训基地之一,也是中国质量领域最高荣誉—中国质量奖获得者。

浙大二院率先探索“1+X”多院区发展模式,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学科数十个,拥有973首席科学家及杰青、“四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数十人,并始终围绕重大临床难题,探索基础与临床深度融合创新,建有国内最大规模从基础到临床的完整科研链及专病研究所;率先探索形成“医-学-政-企”多方高效合作“创新中心”机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9项,国家基金项目中标数连续12年蝉联浙江省医院榜首,2022年全国第2。以重大疾病综合救治和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闻名海内外:临床服务能力、手术总量、三/四类手术总量、病例组合系数(CMI,casemixindex)均居全国领先;树立经导管心脏瓣膜置换“杭州方案”、微小切口复杂白内障手术、大肠肿瘤规范诊治及群体重度创伤救治等全国标杆,儿童肝移植围手术期存活率居国际领先水平;全国率先全面开展日间手术和快速康复,发起并倡导“效率医疗”发展路径,是国内效率最高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之一,也是广受认可的全国“互联网+医疗”的先行者和医疗精准帮扶的领跑者。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6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出站博士后、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逾期者可不接受其报名。报名均在医院招聘官网(http://zp.z2hospital.com)报名平台上进行,须按系统要求填写应聘材料。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以招聘系统内显示的“第一志愿”为准)。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逐轮淘汰。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等,由各科室结合岗位要求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文案书写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面试分科室面试、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入围面试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等。各岗位根据科室面试成绩排序,按不低于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但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综合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根据本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招聘计划,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标准及操作规程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办法执行。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医院招聘系统(http://zp.z2hospital.com/);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71-88981387。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看到的信息。

咨询电话:0571-87783884

附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三批).xlsx

2023年3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3/3/16/art_1443681_58933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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