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6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临平区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临卫健[2023]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选聘需求计划共16名,详见附件1《2023年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能胜任职位工作。
5.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紧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6.年龄、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相关证书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相关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考生报名当日。
7.临平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辞职不满三年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8.符合《关于开展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择优签约聘用的通知》(临卫健[2021]32号)中所列条件的人员,按择优签约程序办理。
9.根据2023年临平区公立医疗机构医学类紧缺专业目录公告,紧缺卫生技术专业为:儿科、急救医学、传染病、精神卫生、麻醉、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理、康复医学。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选聘信息发布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选聘人才。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选聘情况适时公告。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网络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向选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并与报考单位电话确认,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选聘+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原件以备审核)。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选聘单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表格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第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含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个人荣誉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选聘单位将根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初审通过人员汇总报区卫健局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考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规定比例的,选聘计划数应核减或取消。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其中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以及总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阶段。
考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人员招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心理健康评估项目。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平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聘用的人员须在聘用文件下达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特殊情况经研究同意的可延长至六个月内办理,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岗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在公示期间有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以及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临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各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详见附件;咨询电话:0571-89530618(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1-89530441(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3年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23年临平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inping.gov.cn/art/2023/3/13/art_1229597298_4147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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