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卫健局2020年11月赴高等院校现场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为满足越城区卫健系统人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2021届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现场招聘2021届全日制医学类毕业生17人,越城区人民医院录用后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身份。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安排
时间:11月28日(周六)。报名时间9:00-11:30;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本公告所指“本科”、“硕士”分别指2021年毕业的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指应届、历届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4.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城区卫生健康局联合成立院校招聘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1.现场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填写有考生本人信息的报名表(见附件2)、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紧缺专业岗位经院校招聘委员会同意可按1:2比例开考;其他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院校招聘委员会研究确定;岗位不足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和面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时参加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多人报考同一岗位的,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本科生岗位采取笔试形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笔试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按照淘汰3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招聘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后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4.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拟聘人员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越城区卫健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五)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六)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咨询电话:81193888,88316967,88376465。
附件1: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赴高等院校现场招聘2021届医学类毕业生计划表.xls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xyc.gov.cn/art/2020/11/19/art_1593054_59018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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