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向招聘1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广大医务人员积极踊跃、义无反顾支援湖北抗击疫情,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的要求,进一步鼓励激励一线医务人员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抗击疫情,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20)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现面向我市支援湖北医务人员紧急招聘18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定向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定向招聘岗位
详见《玉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向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定向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我市支援湖北表现优秀编外医务人员。
四、定向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有为人民服务、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在支援湖北工作期间担当作为、表现优秀。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4.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10∶00至2020年4月9日下午17∶30。
2.报名邮箱:yxswjw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援鄂医疗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玉溪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报名信息表扫描件、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2.由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反馈。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报名人员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市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察
1.由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阅报名人员档案,审核报名人员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和政治面貌情况是否属实并且符合定向招聘条件。
2.由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或网络了解相关援鄂医疗队员在援鄂工作期间表现,考核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3.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真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由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要求,相关的体检和后续环节将在疫情过后补办。
(五)公示
体检及考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提供应聘人员报名表、考察材料、体检结果、同意聘用的报告及个人档案等审核所需材料,根据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定向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凡与聘用单位招聘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五)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本次招聘过程的实施。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
定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方老师0877—6135208
附件:
玉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玉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yuxi.gov.cn/rszk/20200407/1144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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