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技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22号)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急需紧缺专业 | 招聘计划 | 其他条件 |
临床博士 | 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类 | 3(以上) | |
眼科 |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 眼科、眼视光医学 | 1 | |
耳鼻咽喉科 |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 耳鼻咽喉科 | 1 | |
产科 |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 产科 | 1 | |
儿科 |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 儿科 | 1 | |
心血管内科 | 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 心血管内科 | 1 |
二、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身体健康;
(四)引进人员为市内外未就业的人员;
(五)医学类专业研究生,年龄原则在5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引进公告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临沧市人民医院网站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①2019年11月7日8:30至12:00,地点: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体育馆;
②2019年11月8日—11月30日,地点:在临沧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
③提交资料:2020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还需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医学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非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执业注册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工作简历的证明,并如实填写《临沧市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联系方式:康老师电话:13908831696
王老师电话:15087276720
(2)网络报名:将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制作成简历发送至邮箱:142660040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硕博英才网)或联系QQ:1426600406。
(三)资格审查。由引进工作组严格按规定程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2019年11月7日报名人员的考试及相关事宜以现场通知为准。
2.2019年11月7日以后在临沧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或网络报名人员,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签订协议。拟引进人员按规定与我院签订《临沧市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
(六)考察。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七)体检。拟引进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报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医院签订为期8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福利待遇
2019年11月30日前引进并入职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
(一)一次性奖励补贴
1.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税前)。
2.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税前)。
(二)住房保障政策
1.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服务期内由引进单位免费提供使用120平方米的住房1套。服务期满8年愿意再服务的,再服务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2.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服务期内由引进单位免费提供使用100平方米的住房1套。服务期满8年愿意再服务的,再服务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五、考核管理
(一)引进的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或辞职。主动调离、辞职的,应全额退还一次性奖励资金,并按奖励金额的50%缴纳违约金。
(二)引进的人员按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的引进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三)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等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人才奖励,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引进人才日常管理以所在科室和医务科为主,并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将医德好、业务精、工作成绩突出的医疗卫生人才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积极为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带头作用。
六、相关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过程、结果公开,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人民医院等网站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派出的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同时邀请临沧市监察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二)参加引进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和近姻亲关系参加应聘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组严格按方案规定流程,做好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解释,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按要求领取进入考场的序号牌,考试按序号牌的顺序进行,进入考场时需佩戴序号牌,参加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与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同时,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18808837120(临沧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883-2145879(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办公室)
0883-2139085(临沧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原文出处:
https://www.lcrmyy.com/html/2019/yiyuangonggao_1106/3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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