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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7:22信息来源: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开展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工作,招聘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由原自治区胸科医院和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整体整合转隶而建,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培训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自治区结核病、艾滋病、布鲁氏杆菌病等定点诊断与治疗医院。获批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一带一路”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建设项目—“一带一路”结核病防治联合培训中心首批培训基地、国家艾滋病临床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西北胸腔镜培训基地等,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

医院现有三个院区,占地200多亩,教职工1200余人,硕博士生导师32人,获得国家、自治区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最美防痨人”“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及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培养人才68人。医院特色鲜明,设有结核病中心、艾滋病中心、布鲁氏杆菌病中心、胸科中心等;医院临床综合与临床科室齐全,设有急诊医学科、普通外科、烧伤科、骨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中医科、消化内科、肿瘤科、肾病科、康复科、体检与健康管理科、综合内科、综合外科、超声诊断科、功能检查科、放射科、麻醉科等53个临床医技科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时代背景下,医院躬身实践,参照国家区域传染病诊疗中心的建设标准,全面推进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救治基地各项建设。

医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恪守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全疆传染病诊疗领域的龙头作用,近五年承担各类国家级项目12项、省级科研项目28项,厅局级科研项目25项,院级科研项目80项;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由医院牵头撰写医学专著13部;获发明专利24项;承接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传染病学课程;科研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产、学、研实现全面发展。

“十四五”期间,医院将以满足重大传染病诊疗需求为导向,以综合学科为支撑,以专业技术开路,以“五大中心”(即胸科中心、艾滋病中心、结核病中心、布鲁氏杆菌病中心、肝病中心)建设带动学科群发展,优化学科结构、完善学科布局,适时成立相关学科教研室,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增强传染病领域的综合诊疗控制能力,着力打造“区域传染病诊疗中心、自治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传染病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持续扩大在全疆、全国乃至周边国家的辐射影响力,力争建成一所“西部领先、国内一流、辐射中亚的综合诊疗能力强的平疫结合传染病定点救治医院”。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面向未来,医院秉持“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理念,加快推动“医疗服务、学科发展、科研教学、人才队伍、智慧管理”五大能力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传染病联防联控协作网络、筑起“一带一路”疫病传播“防火墙”发挥中坚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共计1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需求见附件1),薪酬待遇面议。

三、招聘范围

海外留学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四、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1/flm_list.shtml)、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29日。

六、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胜任岗位的身心条件,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事业发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

(七)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7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7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7月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29日19:00

2.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后发送至邮箱:xjykdxbfy@163.com 

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

③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

④《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书》(附件2)扫描件。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⑤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①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②研究生及以上岗位采用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

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招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④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三)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招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招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试工与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试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试工考核结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公示。未按时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六)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1.将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招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招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招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如有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将合格的推荐招聘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备案,确定拟招聘人员。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院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联系电话:0991-7771833,联系人:骆老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91-7588225(组织人事科)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http://www.xjmu.edu.cn)。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书(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2022年7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207/2a94c09aae6b4abd87de7c61eb477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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