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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2020-12-16 15:11信息来源:烟台市卫生健康委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急需和岗位空缺情况,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直属医疗机构拟选拔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47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2月1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2月14日(含)之前取得。(除岗位另有规定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时请注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下午17时。

2.报名邮箱:烟台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ykjkzx@yt.shandong.cn、烟台业达医院ytydyyzp@163.com、烟台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ytkfqfby@163.com、烟台开发区福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fls6379686@yt.shandong.cn、烟台开发区古现医院gx6942186@yt.shandong.cn、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医院djj6971353@yt.shandong.cn、烟台开发区八角医院bajiao@yt.shandong.cn、烟台开发区潮水中心卫生院cs5815266@yt.shandong.cn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电子版。

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发送《报名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立即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二)网上初审

12月18日下午17时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和手机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定期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2月21日下午17时前向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信息发布网站: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

(三)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具体要求待确定后公布,请继续关注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

2.现场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身份证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无业人员或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4样式)。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可提供人事档案存放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也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附件5式样)。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在三级医院工作满X年”等招考岗位条件指应聘人员在相应时间段内工作所属的医院一直为三级医院等级。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外科学(甲状腺)”,“甲状腺”即为该岗位的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见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规培证的需提供规培成绩合格证明(见附件7)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现场审查要求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五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本次招聘统一面试结束第五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考试环节。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

1.考试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按照1:1.2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经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商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直接组织考察。

(五)签约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及补充协议。

三、其他事项

(一)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工作安排后续在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公布,请注意查看。

(二)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根据此次招聘完成情况,后续将视情开展其他批次招聘,请随时关注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的相关通知。

本简章由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负责解释。

信息发布网站:烟台开发区管委门户网站(http://www.yeda.gov.cn/)

烟台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0535-6371187

烟台业达医院咨询电话:0535-6376636

烟台开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5-6372497

烟台开发区福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5-6379686

烟台开发区古现医院咨询电话:0535-6942186

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医院咨询电话:0535-6977730

烟台开发区八角医院咨询电话:0535-6953618

烟台开发区潮水中心卫生院咨询电话:0535-5815266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复核电话:0535-6956127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5-6246561。

附件1:2020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附件7:规培证明(式样).doc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yeda.gov.cn/art/2020/12/14/art_41539_2901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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