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引进142名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公告(绵阳场)
根据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计划,现就在绵阳市举行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142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学制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08:00至12月14日中午12:00。报名电子邮箱及报考人员信息采集二维码具体如下:
绵阳市中心医院:myzxyyrsk@163.com;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my404rsk@163.com;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mydsyy@sina.com;
绵阳市中医医院:myzyyrsk@sina.cn;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mysfjzxrsk@126.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名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相关单位。
2.报名资料。报名者须如实、准确提供以下资料:
(1)《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报名审核表上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电子证件照片(无底色要求);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测评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等: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②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并提供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③2024年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学制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
(6)其它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名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签订《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承担。
其中2至8项,务必按上面固定顺序扫描合并处理成一个.pdf文档传送至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传送的邮件名称请规范命名为:“姓名+学历+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提示:报名者填写第1项《报名审核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名者填写《报名审核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报名者在扫描第2至8项报名资料时,请务必按固定顺序扫描且确保资料清晰可辨,由于报名资料扫描件不完整、不清晰或难以辨认的,一律审核不通过。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告知报名人员。
(三)资格复审
综合测评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报名者带好相应的报名材料。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综合测评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预计2023年12月17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和方式等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政审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岗位定级。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四)安居补助。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五)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六)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七)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十、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核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核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0816-221230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绵阳市中心医院:0816-2242787;
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0816-2305891;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0816-2296107;
绵阳市中医医院:0816-2220223;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0816-2357922。
主管单位咨询电话: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16-2212973。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12.05(定)xlsx.xlsx
附件2: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doc
附件3: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原文出处:
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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