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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11:10信息来源: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医院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官网[www.scly120.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财政差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白马寺街10号 医疗服务、医学科研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进行报名。

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有意报考者于2020年12月30日8:00至2021年1月10日18:00前,将《报考信息表》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至scslyzxyy@163.com邮箱。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组织笔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

提前在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应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5.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告面试人员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有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人员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电话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通讯通畅,因参加面试人员联系通讯不畅导致不能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报考者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该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排序前三名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面试成绩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前三名的所有人员的综合考核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综合排序前三名的所有人选公示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通过审核和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否则,由此给报考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28-83196865

考试监督电话:028-83417221

附件: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

2020年12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202.61.89.231/content-61-16E336D121C482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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