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6月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鄂人社发[2018]448号)有关精神,经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名,具体信息详见《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注重实绩、业内认可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业绩评估和考察的方式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要求见引进岗位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近5年在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和目前在编在岗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引进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身份证扫描件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性别+岗位名称”。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9:00至7月3日下午17:30(节假日不休息)。电子邮箱:568942692@qq.com。
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以后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专业)、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得中断或空缺。“业绩成果”栏需逐条详细填写与岗位要求相关、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或工作能力的业绩成果。不按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电话通知本人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业绩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业绩评估环节,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四名进入考察范围,并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七)公示
根据引进人员的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为引进人员办理入职入编手续。
五、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
六、纪律和监督
(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伪造相关证书,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资格的;
2.在考核、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接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0477-8185276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7-8588508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477-8586026
附件:
3.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业绩评估材料目录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j.ordos.gov.cn/zwgk/tzgg/202006/t20200624_2691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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