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兰屯市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2020年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职位22个,2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情请阅读《2020年扎兰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证明;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证明)。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考生须为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档案等存放证明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护士执业资格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职业资格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被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凡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要求的岗位转入普通岗位。
普通岗位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2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设在扎兰屯市体育馆(民族中学北侧),有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地区考生,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与资格审核。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020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由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参加资格审核。考生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遇特殊情况,由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属于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均以笔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
1.考试时间:2020年6月27日
上午:0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2020年6月25日09: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扎兰屯市体育馆(民族中学北侧)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试统一在扎兰屯市设置考场,由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共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能力;《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按临床医学、护理学、检验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等五类分别命题。每类命题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为蒙文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汉文试卷,蒙文试卷零分者不予录用。
5.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为汉文试卷。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9.本次考试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其他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招聘岗位取消。
10.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扎兰屯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及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后,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要求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递补。试用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扎兰屯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反映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以及在聘用通知下发前参加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考试被录取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继续就读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将对报考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注册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扎兰屯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简章》由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3203783
报名期间报考咨询电话:18947020968
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470—3212179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4742
附件:1.《2020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2.《2020年扎兰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应届毕业生能够正常毕业证明
4.档案(户籍、组织关系)存放证明
扎兰屯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2018.19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证明模板(附件4).docx
原文出处:
http://www.zhalantun.gov.cn/news/215/64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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