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宁市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38名),分别是:市人民医院110名;市中医医院49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0名;市第二人民医院20人;市第三人民医院10名;市第四人民医院1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7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常宁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1)、《常宁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附件2)。(注:"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术资格等相应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本市卫健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有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发布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常宁市党政门户网(http://hnchangning.gov.cn/)。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常宁党政门户网,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8:00-10月31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2日8:00至2020年10月31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提交报考申请,填写《常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常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
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附件1、2,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网上确认时间同步,即为2020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1日18:00。此次招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6日8:00至11月18日18:00期间在报名确认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根据湘卫发[2018]3号文件精神,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其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作为体检对象。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3)笔试内容:分临床(岗位代码101、102、107、108、115、116、121、122、126、128、130、136、137、142、150、155、161)、中医临床(岗位代码109、124、143、144、153、162)、护士(岗位代码103、112、119、125、129、134、140、149、160、163)、医学检验(岗位代码104、110、118、123、132、138、146、154、158、164)、医学影像(岗位代码106、111、117、133、139、145、151、156、165)、口腔医学(127、131、152)、康复理疗(岗位代码157、168)、公共卫生(岗位代码159、167)、药剂(西)(岗位代码105、113、120、135、141、147)、中药(岗位代码114、148、166)、财务(岗位代码201、202、204、208)、计算机(岗位代码203、207、209)、电气工程(岗位代码206)、文秘(岗位代码205)十四个专业命题,各一套题。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应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占70%,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常宁市党政门户网"查询笔试成绩。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常宁市卫健局人事股3308室书面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是否准确等。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监督管理,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准考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和相应资格证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常宁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对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及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签署的《报考证明》(附件6)(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
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5)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成绩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及时关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届时将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进行公告。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最低服务期限5年,所有招聘岗位均按单位现有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等级。
聘用到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的直接分配到用人单位。聘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按照各岗位拟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的原则进行分配,凡不参与选择聘用单位的或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招聘各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核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常宁市人社局0734-2676830
常宁市卫健局0734-7398552,0734-7299982
监督电话:
常宁市纪委监委0734-7221896
常宁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34-2676821
常宁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4-7398580
七、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常宁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附件2:常宁市卫健系统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nchangning.gov.cn/zwgk/szfxxgkml/tzgg/20201014/i2169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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