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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5:21信息来源:黑龙江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需要,黑龙江大学校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计划表》(附件1)。

三、编制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4、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6、资历: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主治医师资格证书。

7、应聘人员需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应聘岗位其他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5日中午12时

2、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rgl@hl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校医院+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本科/硕士/博士-硕博英才网”。

咨询电话:0451-86609565(李老师)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主治医师资格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校医院+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本科/硕士/博士”)。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7日16时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3、考生随时关注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请关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1.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考核方式:

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A.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B.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能力水平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左老师,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608305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信息表.docx】

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校医院)政审表.doc】

原文出处:

http://www.hlju.edu.cn/info/1045/86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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