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9年建安区共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5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1名,岗位设置在张潘镇卫生院,已在建安区乡镇卫生院履约服务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名参加招聘可不受此指标限制。具体招聘单位及学历专业详见(附件1)2019年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一、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许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特招、特岗、事业单位招聘等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等限制。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的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报考特岗医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并追究个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七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六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1、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9时开始,8月22日17时截止。报名地点,建安区兴业大厦6128房间,咨询电话5137966,8月23日之前完成审核。报名时特招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显示有二维码)、报到证等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片三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对于“51111工程”大学生需要另外提供所在单位就业协议证明。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理论笔试:笔试由许昌市卫健委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对于特招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岗位上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特招医学专业研究生报区级本科岗、医学专业本科生报乡镇专科岗位时需参加笔试)。
3、综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9月底之前完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
4、体格检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0月上旬完成。
5、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建安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时间安排:9月下旬-10月上旬。
6、考察、公示:由建安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10月中旬完成。
7、签订合同、办理手续: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10月底之前完成。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于参加“51111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特招毕业生招聘,本着用人、留人原则,在招聘程序上给予倾斜,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51111工程”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参加笔试时加10分,每增加一年多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对报考研究生、本科生岗位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区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区招乡用、区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区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区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毕业生,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区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在参加函授、自学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其安心培训和工作。
六、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时间不少于4年。
附件:
2019年8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jianan.gov.cn/jrja/001006/20190809/45791e89-116c-451f-86cc-1eff67860f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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