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鸿鹄占露翱天际,虚位静待有才人。在这里,你能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和技能,还有礼遇和尊重。随着医院5G病房楼投入使用、国家医疗区域中心宣武医院河北医院开诊在即,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这艘巨轮,扬帆启航,期待你的加入,再铸辉煌!
一、医院介绍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建筑面积近20万㎡。近两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并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当时位于陕西省华阴县,系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88年,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迁址到石家庄市;1995年并入河北医科大学,1996年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2002年正式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近年来,在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医院取得了高质量发展,办院规模不断发展壮大,2019年5月18日,元氏院区正式开诊;2020年1月1日,全面托管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医院。自此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面向省会东、南两个方向,服务全省百姓健康。医院现有职工2519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39名,博士生导师22名,硕士生导师13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6名。
医院是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精神病学、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普通外科、临床营养学和内分泌科共七个学科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同时,还拥有心血管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口腔专业、精神科、传染科、眼科、医学影像专业、老年病科等11个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肾病科、血液病科为河北省中医重点专科。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我院。
医院成立了河北省精神卫生暨京津冀精神卫生专科联盟、远程会诊中心、裕华区紧密医联体,为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和疑难疾病的诊治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资源和支持。医院拥有河北省首台、同种最先进型号国内第一台射波刀,国内领先的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3.0T双梯度核磁共振、320排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双C)等大型诊疗设备95台(套)。
技术力量:两次成功实施“连体婴儿分离手术”,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医院在先心病手术和介入治疗、周围血管疾病的射频消融治疗、复杂性心律失常的射频消融技术、氩氦刀靶向冷冻治疗肿瘤技术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先心病介入和外科手术超过12000例;脑血管介入治疗的难度、数量省内领先,精神卫生专业在全国综合医院精神医学联络会诊中排名第七。
医学教学:作为大学直属医院,每学年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教学任务8000多学时;作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院的规范化培训任务。近年来,医院不断加大投入,建成了全省一流的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大力开展远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对进修学生住宿统一公寓化管理。
科研创新:医院是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大肠癌精准诊断与治疗重点实验室、河北省脑科学与精神心理疾病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挂靠我院,同时,高标准生物标本库正式运行。目前,医院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5项;获得奖励2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市厅级奖励214项;发表文章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
公益救助:坚持先心病救治17年,先后深入全省156个县市区,行程36万公里,为23万名儿童进行了心脏健康筛查,救治患儿遍及全省各地,还有来自周边省份和西藏、新疆、四川、海南等地的儿童,并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卫生部心脏病中心共建“中吉先心病研究中心”,致力于“一带一路”国家的先心病普查、治疗、研究以及预防等。
医院殊荣:河北省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202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型医院”等,先心病介入治疗专家王震教授获评中央文明办“中国好医生”荣誉称号。
目前,十三万平米的全新5G病房综合楼全面投入使用,医院以此为契机,与华为、移动签约合作,共同打造省内首家5G医院,开展5G技术开发和智慧医院建设,已经正式获评河北省首批“互联网医院”,正在迅速实现从信息化到智能化的转变。
展望未来,在河北省卫健委和河北医科大学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并弘扬“崇德精术,博医济世”的院训,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6S管理,努力打造“规模要适度、管理精细化、学科有特色、运行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的精致医院,向“患者满意、医者乐业、环境优美、人文和谐、国内知名综合性大学医院”的目标不断前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13名,其中博士62人、硕士学位且副高及以上职称51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具体招聘科室: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心内科、肾内科、血液内科、重症医学科、肝病中心、老年病科、肿瘤科、精神卫生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肝胆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生殖医学科皮肤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药学部、病理科、核医学科、临床营养科、中心试验室、行政科室。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随着我院的快速发展,新建国内一流5G医技病房楼投入使用,宣武医院河北医院开诊在即,临床高层次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的医疗工作、实习带教及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急需优秀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扩充我院人才队伍。
(一)待遇
1、学科带头人: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外,每月给予税前1万元工作补贴,连续3年;给予工作启动资金50万元,用于科研、专业技术学习、新技术项目开展等。
2、青年骨干: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外,国内“双一流”、985、211或世界公认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税前0.5万元工作补贴,连续3年;给予工作启动资金10万元,用于科研、专业技术学习等。
3、其他院校毕业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及医院规定正常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外,每月给予税前0.3万元工作补贴,连续3年。
具体待遇参照《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
五、选聘范围
(一)选聘范围(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报名)。
1、普通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2、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对于紧缺专业及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适当放宽。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意向招聘985、211高校网站、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
(1)电子邮箱:hbydyyrlzyb@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0+姓名(请务必按此格式命名)。
(2)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及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后压缩发送。
(3)此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全程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组织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考核办法,对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情况、技能操作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考核具体安排详见官网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招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2(医院人力资源部)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21年10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www.jyyy.com.cn/shows/893/19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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