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是河北省口腔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和口腔公共卫生中心,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是河北省唯一一家三级口腔专科医院。
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病防治办公室,以及由我院主办、华北五省市、东北三省、西北四省区主要口腔医学院校合办的《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我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与考官之间存在导师生关系的,考官应予回避。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hbydkqy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14时--25日18时
电子邮箱:ydkqyyrsc@126.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材料提交编号1)
(2)所有证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编码排序,并提交pdf格式文件(请务必按规定要求提交):
材料提交编号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1页);
材料提交编号3: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
材料提交编号4:所有已取得学位证;
材料提交编号5: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原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材料提交编号6:职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
材料提交编号7:职称证书;
材料提交编号8: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照片提供jgp格式)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初试
初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初试成绩及复试人选确定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考试人选,博士毕业生不受比例限制可直接进入复试,不足比例的,初试成绩高于60分的全部进入复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考试。
(三)复试
1.复试方式:复试为技能考核,教学试讲两部分组成。
2.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复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50%+教学试讲成绩*50%,复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日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hbydkqyy.com))、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hbydkqyy.com)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64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6589(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2020年7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715/9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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