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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医院2021年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5:45信息来源:海南省中医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海南要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及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医教研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面向全国招聘临床医学中心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战略目标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审慎、择优选聘德才兼备、自愿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热爱中医药卫生事业,热爱临床医教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团队引领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学历及其他条件

中医骨伤学科带头人:

(1)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从事中医骨伤临床、科学研究工作,在中华医学会或中华中医药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任常委及以上职务。

(2)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管理能力,能够履行岗位的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职责;在中医骨伤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3)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C类及以上级别人才。

(4)年龄55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博士研究生:

(2)第一学历为高中毕业后五年制本科学历学位,最终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取得医师资格。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和省中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日至12月31日,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直至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5)报名提交材料:

①《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历次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1份。

③近期两寸免冠彩照电子照片。

④相关科研、论文、荣誉、学术任职、学科带头人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选择以下其中之一方式投递材料:(1)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hnszyyrsb@163.com邮箱,主题注明“考核招聘+姓名+岗位”(2)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邮寄。

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表所保留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当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官网予以公告。

2.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前1天进行确认,现场复审确认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仅报名但未到现场复审确认,视为弃考,责任自负;到现场复审确认时,未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考核且材料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0)考核方式

采取灵活的考核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实行量化积分,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省中医院官网进行公布。面试考官成员每组5名或7名,从专家库中抽调,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

(11)考察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及招聘岗位数达不到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12)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中医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不属实,则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如果调查结果反映的违规情况属实,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若需递补,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3)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14)薪酬待遇

1.按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和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2.医院给予安家费:中医骨伤学科带头人100-200万元,博士研究生10-50万元(详见《海南省中医院关于省级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办法》)。

六、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执行,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 赖老师、颜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3851、66102763

传 真:0898-66203833

监督电话:0898-66131113

附件:

1.2021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临床医学中心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海南省中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海南省中医院

2021年9月26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109/e760a236fd8c441cb174a3dec3088d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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