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0年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需要,做好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急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期间举行的一次特殊的公开招聘,主要紧急补充我院呼吸内科及护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招聘2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1);
7.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⒏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做为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⒈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
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4日8:30至3月18日17:30。
⒊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发送至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qsyyrsk@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
上传以下材料:
⑴下载填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不需扫描(见附件 2,本人签名);
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⑸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⑹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⑺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盖公章)。
⒋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紧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网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做法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⒈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
⒉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须如实提供一份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含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无犯罪记录、计划生育等情况),待疫情过后进行组织考察,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紧急招聘人员试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
五、纪律要求
紧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接受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组织考察、体检及向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疫情过后补办。组织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紧急招聘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五)本公告由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府城建国路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0898-65885178
联系人:罗老师,洪老师
监督电话:0898-65888609
附件: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kdsyy.net/zhenwen.asp?id=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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