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预防医学研究及应用,负责卫生监督检验的技术工作,中心先后获批设立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工作站、八桂学者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疾控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1)。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172.16.16.59/)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gxcdc.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日-5日(5个工作日),现场报名仅限于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本次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419号办公室。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原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和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3.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附件3);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笔试、面试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证明,确定公开招聘对象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419号办公室,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或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或体格检查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笔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招考岗位要求需要笔试者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笔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文字表达等能力。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排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招考岗位有笔试要求的参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招考岗位无笔试要求的参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对全部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进行公示。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中心组织到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以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18366,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71-25186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原文出处:
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fb75a509-0c8f-46e1-ae87-d5f9a5946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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