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2019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工作的通知》(甘卫人函[2019]313号)精神,现就我市为康县、礼县、两当县、文县、西和县、宕昌县、武都区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招聘全科医生共35名,其中康县5名、礼县5名、两当县5名、文县5名、西和县5名、宕昌县5名、武都区5名。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对于深度贫困县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热爱基层卫生工作,志愿服务基层群众,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含项目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二)报名。2019年7月1日8:00—7月5日18:00,分别在康县、礼县、两当县、文县、西和县、宕昌县和武都区卫健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县区岗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执业医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陇南市2019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 (在附件中下载)。
2.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须提供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所报考县区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市卫健委复核。
(四)考试。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采取笔试考试和考核考察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于7月12日到市卫健委402办公室领取),笔试内容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进行岗位计划合并,在考试前划定合格分数线,并以补充公告形式面向社会发布。笔试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或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认。
(五)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前放弃考察,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往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由各县区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社发[2017]23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同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陇南市卫健委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
五、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聘期 4年。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安排到报考县区所辖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
(二)岗位培训。聘用手续完成后,根据省卫健委统一部署,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三)考核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定期通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执业注册管理。聘用的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单位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并及时安排上岗。
(五)户籍、人事、党团关系管理。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可以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也可由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六)聘用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师在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间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要退回补助费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城乡基层医疗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它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原来无工作单位或招聘前在民营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参照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每年不低于 6万元。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在服务单位须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解决好工作、培训时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卫健部门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定期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网络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七、有关事项
1.陇南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发布招聘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王杰0939-8870201
武都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杨妮0939-8212262
礼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张会龙0399-4422583
康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王晓春0939-5122069
文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杜娟0939-5522218
宕昌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赵佶成0939-6121001
两当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王贞0939-7126696
西和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韩喜祥0939-6621355
附件:
陇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ongnan.gov.cn/4448268/2019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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