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检验博士1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博士研究生人员公开招聘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sjkj.zhuhai.gov.cn/cdc/index.html)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岗位和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等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居民报考的,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二)招聘岗位名称、类别及人数:P3实验室检测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三)招聘岗位职责:负责高致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项目研究及技术支撑;负责P3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实验室管理;负责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相关的卫生学检验工作。
(四)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代码)为病原生物学(A100103)、微生物学(A071005)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A071010)。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5.其他要求:有P2及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7:0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cdcdwb@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例如:张三报考P3实验室检测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检验博士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考试前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56-6273925。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于2021年6月7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sjkj.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初步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取第一名为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并进行资格复查。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聘结果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人员调配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须于考前5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参加考试人员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应聘者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应聘者;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者;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者;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应聘者;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应聘者。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应聘者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6273925,联系人:覃俊。
(二)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所缺名额可以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检验博士报名表
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4.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2: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检验博士报名表.doc
附件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
原文出处: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865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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