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2020年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长、副院长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有关规定,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医疗卫生单位院长2名,副院长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斗门区简介
斗门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是珠海西部生态新城核心区,属粤港澳紧密合作核心圈内,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常住人口60万人,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区内有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等经济园区,形成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现代农业五大产业集群,是珠江西岸重要产业发展区域。斗门区环境优美、生态优良。山、田、河、海相拥的大沙田水乡风光旖旎,御温泉、黄杨山、金台寺、斗门明清古街、接霞庄文化民俗和生态旅游亮点纷呈。斗门区和谐宜居、人民幸福,是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当前,斗门区正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主动演绎好建设参与者角色,以更大作为、更大力度向开放“前沿”挺进,努力将斗门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智能制造示范区、滨江田园生态新城和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斗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选聘人数、选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长、副院长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附件2)进行填报,并把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jjrsg@doumen.gov.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17:00时(报名时,请将文件压缩包注明岗位代码+报名人员姓名)。
2.报名所需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提交):
①《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附件2),并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双面复印)、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等;
③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④任职文件、证书及可以说明本人资历的相关材料、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3,亲笔签名);
应聘者如果是留学归国人员:请提供①、②、③、④材料;如果是其他人员:请提供①、②、④材料。
3.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报名者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相关信息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将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按照顺序排列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测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选聘结果报区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调动、聘用及任职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另行调整工作岗位。
(七)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选聘过程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及入围后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报考人员需提供截止到资格审核当日的近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并出示当地“健康码”,每日申报健康状况;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立即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782969、监督投诉电话:0756-2782467。
附件:
1.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院长、副院长报名表岗位表.xls
2.珠海市斗门区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院长、副院长报名表.doc
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原文出处:
http://www.doumen.gov.cn/zhsdmqrmzfmhwz/zwgk/rsxx/rszl/content/post_2574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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