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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50名方案(一)

发布时间:2021-03-26 17:10信息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创建于186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编制床位4800张,其中:本部(座落于福州市中心)编制床位2500张,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平潭协和医院(座落于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编制床位1500张,我院托管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座落于上街镇学府南路6号)编制床位800张。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众多省内外著名的医学专家和大批中青年优秀人才,为福建省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享有较好的声誉。因工作需要,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5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往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持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
21-01 造血干细胞移植中心医师 内科学(血液病学方向)、临床医学(血液病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2 血液科医师 内科学(血液病学方向)、临床医学(血液病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3 急诊科内科医师 急诊医学、危重病学、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危重病学、内科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4 检验科医师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5 检验科技师 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方向)、病原生物学、分子生物医学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6 小儿内科医师 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7 心电图医师 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病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8 心脏彩超医师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心脏超声方向)、临床医学(心脏超声方向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09 康复医学科治疗师 康复治疗学(言语治疗方向)、临床医学(言语治疗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0 口腔科医师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1 骨科医师 临床医学(骨科方向)、外科学(骨科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2 心外科医师 外科学(心外方向)、临床医学(心外方向) 3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3 心外ICU医师 内科学、外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4 心外麻醉医师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3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5 心外体外循环医师 内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6 胸外一科医师 外科学(胸外方向)、肿瘤学(胸外方向)、临床医学(胸外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7 胸外三科医师 外科学(胸外方向)、肿瘤学(胸外方向)、临床医学(胸外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8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19 烧伤外科医师 外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0 烧伤外科医师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1 皮肤科医师 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2 器官移植中心医师 外科学(肝胆外科方向)、临床医学(肝胆外科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3 器官移植中心医师 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4 小儿外科医师 外科学(小儿外科方向)、肿瘤学(小儿外科方向)、临床医学(小儿外科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5 麻醉科医师 麻醉学、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 3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6 超声科医师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方向)、临床医学(超声医学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7 放射治疗科 肿瘤学(放射治疗方向)、临床医学(肿瘤放射治疗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8 放射科医师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CT、MR方向)、临床医学(放射诊断学CT、MR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29 病理科医师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临床病理学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30 体检中心医师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31 药学部药师 临床药学、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32 临床护理 护理学、护理硕士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33 血研所研究助理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内科学(血液病学方向)、肿瘤学、临床医学(血液病学、肿瘤学方向)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34 病案室技师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硕士、临床医学、内科学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合计 50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以附件形式网络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医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体温异常(≥37.3℃)的,不得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带到隔离点,按医生诊断结果处理。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2)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将被派往分院轮转(具体细则由我院负责解释说明)。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医大、协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218345(协和医院纪委综合室);0591-22862537(福建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0591-22862960(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21年3月26日

附件:2021年度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应聘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2103/t20210326_55570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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