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0名。其中: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6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36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见附件1、2、3(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如“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等);
8.考生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应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以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其应为本硕连读或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博士研究生专业报考的,其应为本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与博士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大学期间曾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2.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签订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者可同时报考3类招聘,但每类招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条件的招聘岗位报考。
1.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9。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至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双凤路186号)。
2.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9。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至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新教学楼209教室(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进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条件和范围”,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8),确定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是否一致。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①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6),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9:00至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17:00期间登录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进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③报名资格审核。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等报资格进行审核,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电子照片等原因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报考信息。
④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两科合计100元),逾期不再补缴。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⑤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⑥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9:00起至12月28日(星期六)9:00登录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进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⑦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期间及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上公布。
4.开考比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考生须填写《自愿调剂申请书》(附件7)。
(二)考试考核
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均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科目测试(仅适用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专业科目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上通知。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技术水平等能力。专业科目测试采取技能实作方式进行,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科目测试考官评定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最终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备案。
2.笔试(仅适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
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参照2019年4月份考试大纲,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7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非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信息一般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查询。
3.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重点考查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未开展笔试的按照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体检(签约)人选。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体检(签约)人选。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备案。
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同时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现场资格审查
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时间暂定于2020年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9。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相关资料。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经查核情况属实者,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资格审查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8)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区人力社保局核准,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公共科目成绩×30%+笔试专业科目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拟签约人员)名单等将于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
系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拟签约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范围内,在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若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未开展笔试的按照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各必修学科平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资格复审
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31日17:30前到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2020年7月31日17:30前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未开展笔试的按照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各必修学科平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及以后环节主动放弃者,2年内(即2021年至2022年)不得报考渝北区机关事业单位。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系2020年应届生的,待毕业资格复审合格后开展体检工作)。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前述要求,在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原则上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十)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上发布。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yb.cq.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能办理调动者直接办理调动,无法调动者办理聘用手续,且不实行试用期。其他招聘人员一律不办理调动,按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流动;未达到年限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23-67828123、67802789;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67825273、6780660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渝北区2019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
2.渝北区2019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3.渝北区2019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4.渝北区2019年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渝北区2019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工作经历)事项
6.诚信承诺书
7.自愿调剂申请书
8.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9.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原文出处:
http://rlsbj.cq.gov.cn/c/2019-11-29/525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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