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放射科和临床病理中心学科骨干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是一家以感染、传染及急、慢性相关性疾病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和重点学科,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学中心。医院创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52250平方米,目前编制床位750张。拥有肝病内外科、肝移植、肿瘤微创治疗、免疫与生物治疗、感染与艾滋病诊治等国内领先学科。
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坐落在医院内,为市属公益性医学科研院所,与北京佑安医院以院所合作的发展模式,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建设成了包括核酸测序平台、蛋白质平台和诊治抗体研发对外服务平台等6个先进的技术设备平台,成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领域中心成员单位。
北京佑安医院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拥有现代化的研究型病房,2个中医药国家临床基地和7个国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医院按照国际标准建设有首都十大疾病库中的两个疾病标本(肝炎/艾滋病)资源库,收集以肝病、艾滋病为主体的各类传染病及相关疾病样本120万份;创建了亚洲最大规模的HIV队列,为开展感染/传染性疾病领域科学研究打下坚实基础。医院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15个,“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在病毒性肝炎与肝癌、艾滋病与新发传染病研究领域,承担了国家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863、国家与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科学发展基金、北京市科技计划、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等科研课题数百项,获得数十项技术专利。医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广泛而深入,长期与英国牛津大学在科研、人才培养领域进行深度合作,每年派出优秀青年人员赴英学习,己有十余人学成回国,其中多人获得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医院同时与德国、法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为使医院和研究所更好地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北京市医院管理局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管组〔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和海内外公开招聘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放射科和临床病理中心学科骨干。欢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积极应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学科带头人
招聘人数:1人
岗位等级:专技七级及以上
放射科学科骨干
招聘人数:1人
岗位等级:专技七级及以上
临床病理中心学科骨干
招聘人数:1人
岗位等级:专技七级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局意识强、包容大度、性格稳健,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基础;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作风,严格执行“九不准”;
3、在本学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及知名度,熟悉相关专业前沿发展方向;
4、具有宏观战略规划能力与综合管理能力,能够带动科室管理现代化水平;
5、具有健康的人格特征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6、符合回避原则。
(二)具体条件
1、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学科带头人:
(1)取得基础医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肝病或感染领域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
(3)至少获得1项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或者国际的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的研究者;
(4)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放射科学科骨干:
取得放射与医学影像学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临床病理中心学科骨干:
取得病理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请于2022年1月14日17:00前登录北京佑安医院官方网站(大众版)——首页“医政信息”板块——“医院招聘”申请岗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逐一认真填写简历中各项内容,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您的应聘。登记表中教育经历从高中填起。
四、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面试
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医院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基本情况和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人力资源处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我院将在公示栏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八、待遇
1、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政策要求,按相关政策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医院将为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组建科研团队,匹配科研启动经费;
3、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需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3997010
医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医院网址:http://www.bjyah.com/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人力资源处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12/t20211217_2563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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