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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5:07信息来源:安徽省淮南市精神病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淮南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施办法》(淮人社秘[2021]45号)等文件精神,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统一公开招聘与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坚持注重政治思想素质、突出业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24年度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4名,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除了符合《2024年度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上的岗位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认定和解释: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六)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2024年度淮南市市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招聘岗位:2024年度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提交材料以PDF方式发送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政工科邮箱hnjsbyzgk@163.com(以本人姓名命名PDF文件)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1、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还未取得证书的考生,请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外加注明:承诺可在办理入编手续前提供该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成绩无效。)

4、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规培合格证(或规培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已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资格复审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

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政工科(2号楼3层)

请通过报名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外地考生参加完面试后,凭借往返车票,由招聘单位统一报销路费100元。

六、体检

体检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八、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现行规定办理正式审批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制度。

九、监督

招聘面试由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巡考。

监督电话:0554-5679897(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纪委)

十、相关事宜

招聘政策解释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专业和学历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网(http://www.hnjsws.com),也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inan.gov.cn)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wjw.huainan.gov.cn)

咨询电话:0554-5678951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政工科

0554-6674831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54-6664251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huainan.gov.cn/gzqk/tzgg/551743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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