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2020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院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及储备工作,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计划2020年招聘医疗、护理及管理人员共66人。根据编制周转池有关规定,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理论考试、面试、体检相结合的原则。
二、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一)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拟招聘5人,不需要笔试。
(二)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拟招聘43人。
(三)护理学专业拟招聘10人。
(四)医学影像学拟招聘2人
(五)药学专业拟招聘3人。
(六)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拟招聘1人。
(七)卫生管理或中文专业拟招聘2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6:00。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8:00。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9月19日18:00前随时登录http://szexam.pzhl.net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日期9月20日16:00。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至9月25日从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确定原则: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如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时,原则上按1:1.5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择优筛选面试人数;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州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不少于2000元。试用期后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享受本院职工薪资福利,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纳入周转池管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或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宿州市中医医院解释说明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557-3022412
中医院办公室0557-3023683
附件:2020年度宿州市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宿州市中医医院
2020年9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rsj.ahsz.gov.cn/xwzx/tzgg/189623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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