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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2023年11月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8 13:58信息来源:浙江省永康市

永康地处浙江省中部,是全国闻名的五金之都、门都、口杯之都、电动工具之都、休闲运动车之都、家居清洁用品之都和炊具之都,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培养储备,计划每年引进一批博士学历事业编制党政储备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每年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名以上,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要求在39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

4.身体健康;

5.学习成绩优良,应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引进程序

1.公开报名

本次招引工作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下载填写《浙江省永康市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ykrsjrck@163.com邮箱;邮件名称严格按照“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张某+**大学+博士研究生”。

2.资格审查

对报考对象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经筛选审核后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核实、比选,择优录取。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公示和聘用

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

四、其他事项

1.博士研究生引进列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2.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留永人才激励政策。

3.引进后,作为党政机关干部的重要储备资源,实行导师帮带制度,进行重点跟踪培养,符合条件并经组织考核认定表现优秀的,可提拔为科级领导职务。

咨询电话:0579-87101355(吴女士)

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

附件:博士报名表.doc

中共永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www.yk.gov.cn/art/2023/11/3/art_1229189683_59033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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