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第十号)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综合开化县域事业单位人才缺口,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12月8日至2002年12月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2月8日至2002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单位按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新闻网(http://khnews.zjol.com.cn/)和相关高校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开化县金保信息管理中心的“高层次人才”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其他岗位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17:00止。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2252530173@qq.com,并加QQ好友。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6日在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B105。
2.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2020年开化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4)能反映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专业水平的相关材料;
(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等能证明在校期间表现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网上报名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及通过资格初审,以回复邮件为准。
(四)素质考评
1.根据报名人员就读高校、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业绩阅历等进行素质考评,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素质考评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组织专家组对入围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素质考评、面试面谈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4.对入围参加体检的网上报名人员,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六)体检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开化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开化县人力社保局商中共开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招聘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附件:
1.2021年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kaihua.gov.cn/art/2020/12/8/art_1229090858_4293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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