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决定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按招聘计划执行)。
以上人员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9月21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2日。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9月23日24:00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0:30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三)确定面试及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各岗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除外)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人员。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或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前,对面试(岗位能力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相关证书应在2020年9月16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岗位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岗位能力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除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外,面试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面试前先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的岗位)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公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时间等认定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16日。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五)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4288/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530732(报考政策),85435156(报名系统)
附件: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www.yw.gov.cn/art/2020/9/11/art_1229152761_57373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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