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是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负责为省内外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政治理论、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承办省内外政法系统业务培训,承担安全防范、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培训,参与司法(安防)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起草,承担司法(安防)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评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3个岗位共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培训教师1和培训教师2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培训资源管理岗位对象须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和单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消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http://www.zjjy.com.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3)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879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918625(刘老师)
附件:
1.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附件2: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xlsx
2020年7月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7/6/art_1443681_49954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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