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2020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同意,市发改委委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是宁波市发改委所属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办市级国家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及价格认定复核事项;指导区县(市)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 | 价格认定 | 专技 | 1 | 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等工作。 | 法学(0301)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注:①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取得的不予以录取。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7月3日9:00时至7月8日16:00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9日9:00时至7月14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时至7月17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4.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ningbo.gov.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须具备的综合知识、法律知识等。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5个工作日后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ningbo.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同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发改委门户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38288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77
宁波市发改委
2020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6/24/art_18843_4113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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