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司法行政培训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原为全国劳教干警杭州培训中心,系省司法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管理,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主要承担为省内外司法行政干警培训提供服务,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理论、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2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由单位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由单位委托第三方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格式、扫描件打包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zzb@zjjy.com.cn,压缩文件名称必须明确改写成“应聘XX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主要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荣誉证书等。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 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9年11月下旬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http://www.zjjy.com.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有关工作安排及递补等)一般仅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0571-8691879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6918625(傅老师)
2019年10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9/10/28/art_1443681_39520200.html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硕博英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