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35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要求,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四)云南省农药检定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五)云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六)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七)云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八)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九)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十)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十一)云南省饲草饲料工作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十二)云南省畜牧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十三)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十四)云南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十五)云南省渔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十六)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十七)云南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十八)云南省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18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各岗位招聘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三农”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已进入公务员统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0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才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
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为保证健康码正常使用,考生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的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或进行跨省流动,确保后续招聘流程正常开展。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12月14日00:00至12月1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5日00:00至12月17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5日00:00至12月18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24日00:00至12月25日18:00。
5.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计算机依据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应聘人员可通过向审核单位提交人工审核申请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联系审核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代表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求,用人单位还将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交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12月15日00:00至12月18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100元/人,由云南人才市场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4日00:00至12月25日18:00,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2月21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s://nync.yn.gov.cn/)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退还到应聘人员缴费银行卡内。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规两大类,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博士应聘人员免笔试,报名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参加了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含笔试成绩公布当天)向招聘单位申请查疑。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告。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直接进入面试的博士应聘人员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总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将进行雷同卷鉴定,被鉴定为雷同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116775
(二)监督电话:0871-65653565
(三)网址:https://nync.yn.gov.cn/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1518&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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