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要求,现将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开始之日计算)。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毕业生(2018-2020年)年龄不受限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招聘单位报名时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已进入拟聘公示环节的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拟定。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十部门下发的《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云征[2020]16号)精神,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发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现场报名地点:
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卫生健康局1103室。报名邮箱:anwsjgck@163.com
联系电话:0871—68691325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文件复印件1份(经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加盖公章);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邮件报名的请上传上述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并拨打招聘联系电话0871—68691325确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仅限于基层适用的本次招聘不予认可。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天进行资格审查。邮件报名并通过初审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卫生健康局1103室。考生需提供证件、材料与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领取准考证
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领取准考证,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卫生健康局1103室,联系电话:0871-68691325。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等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4.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
5.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6.面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7.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享受待遇等有关事项说明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按照《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程序纳入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库的,经考核审定后,除上述工资福利待遇外,可享受安家费和生活费等待遇。
(1)安家费
第四类人才给予80万元、第五类给予50万元、第六类给予20万元安家费,分五年支付,在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支付20%。
(2)生活费
按月核拨生活费,共计补助五年,第四类人才6000元/月、第五类2000元/月、第六类1000元/月。
(3)引进人才分别给予疗养保健费用,共发放5年,第四类5000元/年、第五类3000元/年、第六类1500元/年。
3.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安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安通[2019]4号)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安宁市监察委员会0871-6869939268683659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0871-68698999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699750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
2.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3.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2.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附件3.安宁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原文出处:
http://rsj.km.gov.cn/c/2020-09-29/3679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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