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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2-09 14:04信息来源:新疆喀什地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下达2019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2019年喀什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7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9日至2001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喀什地区户籍或生源院校毕业生;

2.在喀什地区服务满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喀什地区各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干部配偶;

4.在喀什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

5.喀什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喀什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喀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6.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师”、“5%人才储备”、“赴援疆省市培养学员”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7.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8.按照回避规定,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单位负责人员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以上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报名端口:http://124.117.249.22/default.aspx?kszx=201914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上银行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18:00时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20日前

(四)笔试:2019年12月22日

(五)资格审查:2019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18:00时

(六)递补资格审查:2019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14:00时

(七)面试:2020年1月3日至1月5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

(八)体检:2020年1月8日

(九)政审:2020年1月9日至1月11日

(十)公示:2020年1月13日至1月19日

(十一)报到:2020年1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登陆报名端口:http://124.117.249.22/default.aspx?kszx=201914,如实填写《2019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3.考生在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确认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参加笔试且入围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4.如具有两个或以上专业或学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和学历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以报名确定的专业和学历为准。

5.在2019年12月9日(含当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医疗岗位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的视同无相关证书。

6.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若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对考试及聘用造成影响的,概由考生个人负责;若因个人主观故意填写不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记入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至5年。

7.缴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

8.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共计55元。

9.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需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需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3.试卷命制。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命制。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报名考生选择加分需谨慎!凡不能提供资历证明材料选择加分的,视为隐瞒、伪造个人信息骗取应聘资格,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等在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公布。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登陆网站下载打印),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定报告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需提供授予烈士人员的文件和派出所提供的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证件或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喀什地区“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喀什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喀什地区“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组织部基层办相关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并由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6.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喀什地区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7.在喀什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临时聘用人员身份及考核结果证明;

8.驻喀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需提供援疆干部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10.喀什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需提供相关人喀什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选加分项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4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时间安排表。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需加试专业测试的详见岗位表。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4、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分;总成绩相同,查询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6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面试通知单、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

6.加试。

部分岗位需进行加试(详见岗位表,加试要求同面试要求),加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加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加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加试成绩。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加试,有加试岗位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结构化面试成绩×35%+加试成绩×15%。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需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个人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参加考察政审。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进行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因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政府信息网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998-2671016(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998-2671030(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网站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991-3705613、18999250790

举报、监督电话:

0998-2628468(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附件:

1.2019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2019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2019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原文出处:

http://www.kashi.gov.cn/Item/4846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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