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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气象局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10:35信息来源:天津市气象局

为适应天津气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天津市气象局前期公开招聘后部分空缺的博士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天津市气象局地方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国家气象事业编制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具体用人单位、专业、学历及招聘数量如下。

单  位

专业

学历

需求人数

天津海洋中心气象台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博士研究生

2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海洋气象学

博士研究生

2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二、基本条件及招聘安排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

2.组织报名

(1)请及时关注天津市气象局官网或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公告,届时请将简历投递至天津市气象局人事处邮箱(tjsqxjrsc@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单位”。

(2) 简历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2日下午18:00。

(3)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婚否等),学习经历(本科、硕士、博士就读学校、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等),工作实习经历,求职意向以及科研经历(包括发表论文情况),社会活动与个人专长等,并附贴标准证件照。

天津市气象局将会对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岗位组织直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33591

3.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等情况。

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录用。

5.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6.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一经聘用,外地生源毕业生可享受每月2000元租房补助,本地生源毕业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租房补助;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一经聘用,可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助,补助时间为3年。

天津市气象局

2020年12月30日

原文出处:

http://tj.cma.gov.cn/gk_22777/tzgg1/202012/t20201230_2550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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