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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1:06信息来源:山西省永济市

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名,其中全额150名,差额5名,自收自支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7.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2019年度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已在人才市场保管的,档案中必须有报到证,提交本年度档案保管合同或本年度有关档案保管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岗位、医疗卫生岗位)、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现场照相并填写《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尚未取得证书的,可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合格证明。在面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早8:00至2019年8月10日下午6:0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永济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报考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报考小学和临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该单位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

报考市教育科技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报考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全日制大学专科知识。具体为:(1)临床岗位(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五官科、眼科、临床医师)包含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2)中医医师岗位包含中医医学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3)影像岗位包含影像医学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4)护理岗位包含护理基础知识、《护士条例》等;(5)公共卫生岗位包含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达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①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普通高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②医疗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各医学岗位专业水平等能力。

③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协调组织、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能力。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告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同时对资格进行复审。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对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群众举报的拟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乡镇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359-8033046(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0359-8022064(市教科局)

0359-8026073(市卫体局)

0359-8023226(市人社局)

0359-8023781(市文旅局)

0359-8801680(市林业局)

0359-8015069(市文化场馆服务中心)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相应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永济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4.永济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019年7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19/07/26/889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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