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5名,其中全额事业155名,差额事业3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高平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底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报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合并纳入同单位同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高平市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7月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登录高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gp.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9:00至2019年7月19日24: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表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高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方可报考。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至7月21日24: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7月19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19日24:00至7月21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除人民医院(不含专技岗位9和10)、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专技岗位外,其他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及以上方可进行考试,不达3倍的,将按比例对招聘名额进行调整或取消。对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以补报,补报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信电话畅通。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7月15日9:00至7月22日24: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原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大学生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3日到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网上通知。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6--525992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五、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在原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考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
①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②报考人民医院(不含专技岗位9和10)、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③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人民医院专技岗位9和10)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单位和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所报岗位要求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存档单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在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本人退伍证。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资格复审时间在原报名网站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方式分两种: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讲课重点测评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等。备课6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岗位招聘名额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将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从高到低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单位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以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g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教师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中涉及选择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签订服务协议书,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五年内不得流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五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十一、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gp.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通知。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高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356—5259929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高平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3.高平市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配一览表
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7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19/07/10/8720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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