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是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在两委领导下,基建中心主要配合市教委相关部门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服务等工作,主要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协调推进、维修项目评审、政策课题研究、信息数据统计、专项督导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基建业务培训等职能。在上海高校空间布局调整、市级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实施、塑胶场地建设规范管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服务于上海市教育事业发展,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欢迎有志于投身上海教育基建工作的有识之士加盟。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12:00止。招聘简章见附件。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身心健康。
2.具备应聘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招聘简章》。
3.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历的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4.原则上年龄35周岁(含)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5.具有正常履职条件,为人正直、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
6.如为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2: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及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发送至邮箱:jjglzx@shec.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上写明姓名 应聘岗位。
2.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初审,经基建中心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进入下一环节(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对象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3.笔试
由基建中心组织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基本综合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相关事宜将以邮件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发放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综合研判其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需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面试成绩。面试相关事宜将以邮件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政审
基建中心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
6.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个人原因不参加体检的,终止其应聘流程,并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递补其他体检人选。
7.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公示通过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通过后录用。
8.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列为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和基建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53071325
监督电话:021-52510053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下载附件
原文出处: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1116/t0035_1403792.html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硕博英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