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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1 15:13信息来源: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经济信息资源汇集分析、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负责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服务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研究人员4名、低碳研究人员1名、数据分析人员1名、软件开发人员1名,招聘人数共计7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经济研究人员:从事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数字经济、公共政策、社会信用等领域的研究分析工作。(具体研究领域根据归属部门分类)

低碳研究人员:从事低碳绿色领域的政策研究、碳排放核算以及项目技术分析工作。

数据分析人员:负责数据清洗、数据挖掘、模型构建、算法研究以及分析报告的撰写工作。

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移动端、web前端开发维护,优化开发模式与规范,参与框架编写以及规范制定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具体条件

经济研究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经济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或城市规划、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熟悉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动态趋势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具有良好的实证研究和量化分析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工作者优先。

低碳研究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或环境经济、能源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技术、核算方法的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工作者优先。

数据分析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计算机类、统计学类、数学类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数据清洗比对、分析挖掘能力,熟练使用数据分析软件(至少精通R或Python一种);熟练掌握决策树、神经网络、SVM等算法,有独立设计模型经验,熟悉评分卡模型者优先;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研究分析报告。

软件开发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计算机类或信息工程、自动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HTML/CSS/JS等前端技术,熟悉Web前端的性能优化;熟练使用uniapp框架,至少独立完成一个跨端项目(小程序、H5、APP等)并提供演示;深入理解组件化开发,并熟悉Vue、ReactJS等前端框架;熟悉Gulp、Webpack等,了解前端工程化、模块化、前后端分离等思想;对数据敏感,有数据化产品思维,逻辑严谨。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登录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官网,登录招聘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打印《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报名链接:http://zppt.fgw.sh.gov.cn:8081/fgw_zppt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11月10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和面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面试时间详见招聘平台通知,请及时查阅并反馈参加情况。

面试环节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需现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材料、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路径:首页-信用服务-个人信用报告,咨询电话:400-820-8769。

4、体检与考察

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

备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我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招聘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22502735、22502798

监督人员:吴老师

监督电话:021-22502613

上海市经济信息中心(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1020/t0035_140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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