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3个,招聘计划共计134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4月10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和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9:00-4月12日16:00;
2.查询时间:2024年4月10日11:00-4月13日11:00。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同时上传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照片,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jpg格式,每张占用空间小于500K),然后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2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说明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应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0日11:00-4月13日11: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4年4月13日11:30前向指定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审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资格审查的通知为准。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7.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附件1“专业要求”中的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初试、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政府网站)。
(一)初试
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4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4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40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签约
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体检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必要时,招聘主管单位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s://www.zhifu.gov.cn)
附件:
1.2024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zhifu.gov.cn/art/2024/4/1/art_15596_2946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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