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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邑县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10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11:49信息来源:山东省临邑县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动临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10名博士研究生到临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7日后出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被引进,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被引进,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被引进。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报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此次引进为长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谈评议、考察、体检程序,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将《2023年临邑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及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rsjlyldg@dz.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历(例如:王**+博士研究生)。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电话0534-7803886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

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给予回复。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谈评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临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要求,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博士研究生引进评议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评议,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拟引进人选的考察体检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拟引进人员意愿和单位用人需求情况,研究确定拟引进单位。对拟引进人员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任待遇

转正后,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三)生活待遇

1、生活补贴。除正常工资外,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2、住房保障。在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在县购买个人名下首套商品住房给予20万元补贴。

3、配偶安置。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对口安置。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处于非就业状态的,由人社局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岗位。对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以个体身份参加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20%,医疗保险费用补贴为9%,补贴时限最长3年。

4、子女就学。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协调安排到相关公办学校就读。

八、其他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通过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引进人员在公开引进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

本公告由临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引进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7803886

附件:2023年临邑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linyixian.gov.cn/n30164361/n30165152/n30295960/c8330373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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