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九级以下管理岗位(以下简称“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报名,相关证书及材料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在2022年1月19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1月19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威海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服现役满2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后毕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其中毕业后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连续2年参加定向招聘,退役复学后毕业的大学生,可在取得学历后连续2年参加定向招聘。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现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以及已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威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有关政策的解释和答疑工作,联系电话0631-5246332。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9:00—1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9日11:00—1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2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简章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2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1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查询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1月2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22日9:00—2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hrcy@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5190828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高层次急需短缺岗位以及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取消或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采取与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同步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9:00-11:30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按照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简章发布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简章发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631-51908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1-5205361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2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2年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原文出处:
http://rsj.weihai.gov.cn/art/2022/1/12/art_45569_2782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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