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2021年赴高校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区”战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东港区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公开择优引进一批青年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一)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不限名额;
(二)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择优招引65名;
(三)本科生: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本科生,计划择优招引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五)报考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六)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进入考察范围,不占用此次引进计划名额,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聘。
(七)学生干部仅限于院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班长、班党(团)支部书记,时间须连续任职半年及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及以上。
(八)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已在东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8.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9.高等学校就读期间有补考、重修记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流程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可前往各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成都、南京、青岛,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其他不能到达现场的人员,可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将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放在以“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命名的文件夹里,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rzdgrsrc@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格式要求于2021年5月31日8:30至6月11日18:00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现场报名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2021年日照市东港区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引进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6)学生干部需提供院校证明材料;
(7)《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引进计划和报名情况,成立考试资格审查小组,择优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员。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按岗位类别最终确定的进入考试范围人数与引进计划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类别面试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3.面试在东港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及相关政策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进行岗前培训。
四、管理培养和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使用人才专项编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最低服务期3年。
(二)一线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全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园区一线锻炼,时间为1年。锻炼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身份相符”的原则,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
(三)相关待遇。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连续发放3年,符合条件的在日照市城区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发放15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港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引进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3663320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www.rzdonggang.gov.cn/art/2021/5/24/art_33467_10290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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