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阿县2020年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东阿县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35名,国企5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是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名单见附件1)
2、2017年以前毕业且未在山东省内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3、博士不受“双一流”限制。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本科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0年9月9日(含)之前取得。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2)。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5、岗位需要相应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9月9日,其中教育类岗位教师资格证可以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6、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引进数量
县直综合管理部门17人,县直教育部门13人,县直卫生系统5人,国有企业5人,共计40人。(岗位表见附件4)
三、报名
报名截至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16:00止。
报名人员登陆东阿政务网(http://www.sdde.gov.cn/)或东阿新闻网(http://de.lcxw.cn/),下载《2020年东阿县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简章》附件中相关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填写完整后,发送到电子邮箱dexrcb@163.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报名表》(excel格式+PDF格式各一份)+其他材料(PDF格式)的顺序,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命名为“‘双一流’人才引进+姓名+手机号码”。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东阿县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本人签字)。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应资格证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初审情况将电话通知本人,对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评价。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招聘单位和招聘数量,招聘主管机关组织拟聘人员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报到证原件。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
如选岗后招聘计划有空缺,对面试成绩超过70分且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主管机关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的视为放弃。按照调剂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东阿县后备人才储备来源,薪酬待遇按照东阿县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和国有企业薪酬相关规定执行。受聘国企人员保留事业身份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参与东阿县相关部门单位、国有企业相应岗位的竞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聘用人员在东阿县就业期间,受聘国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受聘国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分别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3万元。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阿县委组织部、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咨询电话: 0635-3289219、3289054
附件:
·附件4:2020年东阿县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5:2020年东阿县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东阿县委组织部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dde.gov.cn/ywdt/gggs/202009/t20200909_3390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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