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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24 11:54信息来源:山东省招远市卫健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公布相近专业。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10月27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经县级(含)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类A、药学类B、检验类C、中医类D、护理类E等五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10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2:00-10月31日11: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8日12:00-11月01日16:00;

报名网址: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10月30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0月31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0月3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10月28日12:00-11月0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11月06日9:00-11月1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10月28日14:00-10月31日16:00到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人事调配科(九楼909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按以下办法调整:西医医师B-21002调整到西医医师A-21001、中医医师B-21005调整到中医医师A-21004、护士B-21013调整到护士A-21012、西医医师E-21015调整到西医医师D-21014;非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按以下顺序调剂到本单位拟调剂岗位:①康复技师-21006、②护士A-21012。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查询。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19年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见附件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交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续聘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尚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含)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19年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等留存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医疗类A、药学类B、检验类C、中医类D、护理类E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35-8153517(卫生健康局),0535-8246326(教体局)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8216837

监督电话:0535-8239167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附件1:2019年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招远市卫健、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卫生健康局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22日

原文出处:

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19/10/22/art_16927_2532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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