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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6-24 14:53信息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成立于2008年,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8人。主要职能:承担我省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检测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重大动物疫情预报、预警及防控风险评估,研究推广先进的动物疫病检测、检验方法,收集、汇总、分析、报告我省动物疫情信息工作。

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于1980年,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31人。主要职能:承担我省兽药质量检验及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工作;承担我省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山东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省蜂业与蜂产品质量检验所),成立于1978年,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21人。主要职能:承担我省保护蜜蜂遗传资源、蜜蜂良种繁育、养蜂技术推广及蜂种、蜂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19 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临床检验岗位工作人员1名;山东省兽药质量检验所(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中药检验岗位工作人员1名,抗生素检验岗位工作人员1名;山东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省蜂业与蜂产品质量检验所)拟公开招聘财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要求。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递交材料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2日。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xmrs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报名材料包括(均为扫描件):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JPG格式)。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临床检验岗位)、身份证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6月24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前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资格。

省畜牧兽医局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个人提交报名信息后72小时内通过邮件告知。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考试

1.笔试和实际操作

笔试分为试卷测试和现场操作两部分,其中财务管理岗位仅试卷测试。试卷测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现场操作主要考察专业技术岗位实践能力,其中临床检验岗位主要考察临床剖解与样品采集,中药检验和抗生素检验主要考察实验室操作能力,总分为100分。

按试卷测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总成绩,其中财务管理岗位笔试成绩按试卷测试得分算,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及时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公布。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地点和时间及时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xm.shandong.gov.cn)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现场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按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科

联系电话:0531-87198063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村街6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6月24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1906/353d4259-8045-4525-9b39-e45d111260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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