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邑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41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成都市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41名。本次引进为编制内招聘,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详见《大邑县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相应学历阶段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高校毕业生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教育,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拟于2023年11月初开始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等安排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因未按时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公告通知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后续公告要求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3.如受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时间等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职称、经历证明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相关事宜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通知。
(四)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组织形式,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70%。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特殊岗位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1.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
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人才引进我县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大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入职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不报到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224233。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828006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原文出处:
http://www.day.gov.cn/day/c138361/2023-10/10/content_3594d91a22ab4362b497a0441a9f2fed.shtml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shuobojob@126.com。
微信公众号
关注硕博英才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硕博社群
- 博士交流群:32805967
- 北京硕博交流群:290718865
- 上海硕博交流群:79953811
- 天津硕博交流群:290718631
- 重庆硕博交流群:287970477
- 江苏硕博交流群:38106728
- 浙江硕博交流群:227814129
- 广东硕博交流群:227814204
- 湖北硕博交流群:326626252
- 山东硕博交流群:53955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