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63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1日至2007年4月2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聘用要求的副高级专业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和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聘用要求的正高级专业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学历应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即毕业证和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http://www.chsi.com.cn)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专业、研究生目录为主;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以《汉中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要求为准。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5年4月16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其它方式招聘(录)到汉中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应聘人员可下载《岗位表》查看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nzh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8:00至2025年4月25日18: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4月24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报名确认人数。4月24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确认人数。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4月21日8:00至2025年4月26日18:00。
报名结束(4月25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报名结束后,是否组织笔试和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等自行决定。
笔试具体岗位、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最低分数线、注意事项等分别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岗位排序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等分别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中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讲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市直医疗卫生岗位和县区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市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市直岗位面试公告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各县区岗位面试公告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面试公告。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换算至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结束后,分别在汉中市政府网站、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成绩。并同时公布体检有关事项。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总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织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报送至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市直岗位公示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县区岗位公示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考察组织单位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结果备案。
公示合格的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全程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考试的岗位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审核。
(五)应聘人员向同一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项,具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联系方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解答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公告有关规定。
招聘监督电话:0916-2628606。
附件:汉中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anzhong.gov.cn/hzszf/xwzx/gsgg/202504/3f3a10c9bcee4c059cc734d63cc7a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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